在雜誌上看到一份針對男性做的統計,

題目是這樣的--

熱戀中的情侶,究竟都多久打一次電話,

有以下歸類和比例:

睡前再打--24人

早晚各一通--16人

照三餐打--7人

想到就打--47人

其他--6人

 

看完後,我很質疑的想,在熱戀中的情侶,在熱戀中的男人,

所謂想到就打的定義是什麼?

這樣的高比例,能顯示出男人在熱戀中會無時無刻的打電話給女友,表示愛意;

還是,其實他隱含著,熱戀中的男人,想到就會打電話給女友,但是如果都沒想到,是不是就可以幾天不打電話?

我突然很質疑,如果真的在熱戀,這種都沒想念女朋友的事情會發生嗎?

那所謂的熱戀期,又是指多長的時間呢?

撇開十幾年都在 熱戀的情侶來看,正常的情侶,都多久是熱戀期?

最近,我從我朋友那裡聽說,她問他的男朋友:我們到了哪個階段?

"然後呢?"我問。

她說:他只是笑,沒說話,我想他根本不在乎。

然後她強調:但是他否認我們是老夫老妻。

"所以是熱戀期嗎?"我又問。

然後她很冷的跟我說:但是,他似乎沒有想到就打電話給我。雖然他一直說他很忙不方便,然後又說他會變得有空。

"是嗎?"我嘆氣。

接著她氣呼呼的猜測:我想他根本就不想念我。玩瘋了吧他?放假放得很開心呀。

"難得放假本來就該開心。"

她生氣地控訴了一連串:

但是我是他女朋友,難道可以跟朋友玩到忘了我嗎?

我跟他說:我看你也沒有很想我嘛!他笑笑。

我跟他說:你都不打給我。他說他不方便打電話,但是有傳簡訊。

我跟他說:但是多半都是我先傳簡訊。他說他也有回啊!

這算什麼?這到底算什麼嗎?

我的朋友的男友都不是這樣的,會不定時的傳簡訊給對方,會想聽到對方的聲音,會說想念,每次跟朋友聚會,他們在回男友主動傳的簡訊,一封接著一封但是我呢?瞪著手機發呆!

妳說說看,當熱戀的情侶熱戀到就像根本沒有在交往一樣,這樣還談什麼戀愛?

他要我相信他說什麼他很愛我他有想念我,做的跟說的是兩碼事,每次跟他抱怨他聽聽就過。

是怎樣?想說我說愛他,就想我都不會跑掉了,所以不需要把我看緊就是了!

好啊,那我就跑給他看!看他什麼時候才要緊張?等我跟別人跑的時候嗎?

每次他都說,那不是有自信,是相信我!因為相信所以就可以這樣了是不是?

不傳簡訊不打電話叫做相信?

那兩個陌生人好朋友也是在交往嘍?他們不常打電話不常傳簡訊,是因為他們相信彼此嘛?!

吐血!

根本不想我的話就說一聲吧!

"那妳為什麼不主動打給他?"我問。"因為倔將的不想讓他知道妳有多想他嗎?"

她雙手抱胸,悶哼:他不主動傳給我,我為什麼要每次都傳給他?

"但是妳想他啊。"

嘆了長長一口氣,她像洩了氣的皮球:我不知道,這樣是對或是錯。我不想懷疑他,也不是不想給他空間,但是難道偶爾主動的一兩封簡訊,很為難嗎?每天一兩封,讓我知道他在想我,對他而言很難辦到嗎?

"最讓妳生氣的是,妳覺得他並不想妳對吧?"

她點頭:難道男人跟女人不一樣,即使想念也不會想打電話傳簡訊?但我看不像啊,我那些朋友的男友,都會很積極的主動傳簡訊打電話,表示他們的想念。

"我覺得,妳並不只是這樣才不主動聯絡他吧"

"有的時候,怕想念會變成對方的束縛,會讓對方覺得自己像是在查勤,會讓對方覺得自己在自私的限制他的行動。妳知道嗎?究竟給對方的是自由還是自私束縛,真的很難衡量,所以有的時候才會希望對方先傳簡訊打電話,因為這樣至少可以確定,他也有在想妳,你就不會胡思亂想,不會沒有安全感。"

每天一兩封簡訊,會要了男人的命嗎?

真的忙到連一兩封傳達想念的簡訊,都沒辦法嗎?

熱戀中的你們,不會想每天至少都可以聽到對方的聲音,就算不能見面.....

還是說,我該和我的朋友說:妳的男朋友,只是沒有那麼愛妳了。

到底給對方自由或是讓對方感到束縛,應該怎麼衡量?

在給對方自由的同時,有多少時候是自己委曲求全,隱忍心裡的感受?

如果對方愛你,為什麼不會對你有同樣的感受呢?

還是,熱愛自由的人,總是享受著自由的當下,拋開愛的人,拋開想念的人,總是恣意的認為,如果愛你,就該乖乖的守候你?等你久久才會想到的一封簡訊或電話?

我不知道我朋友的男友是怎麼想的。

但是--

"有人跟我說:當你在說我愛你時,你只是現在愛他,但是不代表以後都會愛。如果他不能把妳放在心上,一天想妳幾次的話,那隨時都可以選擇不愛。所以,<我愛你>,是有長短期限的,在愛情裡,不是一張永遠通暢自如的長期入場券。如果你已經厭倦等待對方在遊戲一場之後才會想到你的話,你可以隨時不愛的。"

男人啊男人,真的不要搞錯了。

當女人說愛你,只是現在愛你,

如果你認為她說了愛,你就可以把她晾在那裏,想說反正她也不會離開的話,就大錯特錯了。

有一天,當她不在乎了,轉身離開時,比誰都絕情。

所以,如果男人不懂得去想念在身邊相愛的女人,不懂得表現讓她知道,小心,下個傷心的,就是你自己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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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omebacktom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