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不過是個平常的週五。

依然上班,依然做著規律的工作,只不過有點疲倦,因為加班到了晚上快10點。

本來以為會體諒的那個人,卻也在同樣的一天,在我洗完澡,趟在床上準備要懶洋洋的滑手機放空度過緊接而來愉快的週末時--

我們談談吧。

那個時候,除了眼神空洞之外,真不知道自己還能產生什麼樣的情緒。

談什麼?

我覺得我們就像在逃避事情的兩個人,誰都不願意面對,誰都不了解對方的心思,這樣過日子,我覺得似乎不太對...

經過的那些:激烈的交談聲、洶湧的爭執著,從週五的半夜到週六的清晨,坦白說過程都已經記得不太清楚了。

但總之,就是要分手了不是嗎?

明明知道他已經說了第二次了,卻發現比第一次還痛。

大概是因為自己其實很清楚,事不過三,我們逐漸消逝的感情,實在不需要提到第三次,我才懂得"死心"兩個字究竟要怎麼寫吧?

我沒有要妳現在就搬走,妳慢慢找房子,找個合適的地方再搬...

他勸我不要衝動離開的聲音,聽不進我的心裡,那時的我,像是被拔刺的刺蝟,只想躲起來。

於是我聽見我自己說:你知道嗎?早在你第一次跟我提分手時,我就已經看好的房子,就是怕又再經歷一次,所以我租下了那間,當倉庫一樣使用,遲遲沒有離開,只是因為對你還有眷戀,還期待有天我們會回到從前,可是這種事情,經歷兩次,應該就夠了吧?至少,我已經沒有信心,再繼續這樣下去。

妳覺得,我們真的了解對方嗎?

我不甘示弱地說:我了解你。

真的嗎?

我擦著眼淚,突然覺得自己很可笑,覺得愛情很可笑。

原來,相愛的時候是soulmate,不相愛的時候,我們其實關係比陌生人還諷刺。

怎麼會,一對情人,從熟悉到越來越陌生。

走吧,幫我搬家。有你的幫忙,應該兩趟就夠了。

那個週六,坐在計程車上,我們依然並肩,但兩趟來回的車程,我們卻像雨天湊巧搭了同一台計程車的陌生人。

多說一句話,都嫌多。

幫我所有東西搬完,事隔幾天,我現在記得的,只有你說的:Take care of yourself okay? I know you well...

門關上的那一刻,我看著那些堆成山的物品,崩潰的大哭,像是要把自己的五臟六腑都哭出來,因為身體像被掏空了。

這間堆滿東西的房間,坐著一個空洞的人,好像只有哭著,才能感覺自己活著。

從今以後,就要一個人生活了。

哭吧,在妳還在乎這個人的時候,等哭完,他正式走出妳的人生,那天後,妳或許連他長甚麼樣,都不記得了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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